(1)电信配套工程的分工:
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
2)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电信公司):建设单位提交电信配套申请后,一般由电信公司实施电信配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
(2)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的电信配套征询:建设单位向电信公司提交电信配套征询报告,提出电信配套的需求量,电信公司做出电信配套征询答复书。
(3)初步设计阶段的电信配套申请:
1)商业、办公楼的电信配套申请:建设单位向电信大客户服务中心提交电信配套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电信需求委托报告;
②规划方案阶段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配套征询答复书;
③1:500地形图;
④ 总平面图;
⑤楼层平面图(应标注通信机房位置)。
2)住宅项目的电信配套申请:建设单位向电信住宅配套室提交电信配套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住宅电信配套申请表;
②规划方案阶段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配套征询答复书;
③ 1:500地形图;
④ 1:500 总平面图;
⑤ 全套弱电图(系统图及弱电图);
⑥配套费发票复印件;
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电信公司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实施设计、施工和验收。项目管理团队应关注电信配套工程的设计与原各专业设计图有无矛盾与协调解决的问题。